通知公告
2023年度悦达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
发布日期: 2023-02-27       访问次数:

一、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
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、同部署、同推进、同考核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,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,听取情况汇报,分析研判形势和任务,制订工作计划,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,推动工作任务落实。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,加强纪检监察与财务审计、组织人事、法务风控等职能部门日常沟通、协作配合、成果共享机制,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。

2.加强党的政治建设。提高政治判断力、政治领悟力、政治执行力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、省市委部署和集团实际紧密结合,抢抓盐城市建设绿色低碳示范区机遇,全面落实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决策部署,扎实推进集团五大重点任务,跟进督查,严格监督,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在集团落地见效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严格落实党委议事决策前置程序、党委议事规则和“三重一大”集体决策制度,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,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,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促落实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,增进团结、改进工作、担当使命。突出抓好对三级企业内部巡察,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。

3.加强党的思想建设。按照全党开展主题教育部署,以党委中心组学习、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“三会一课”为重要载体,切实加强政治教育、党性教育,严明法纪。坚持党管宣传、党管意识形态,坚决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的领导权。办好胡友林纪念日活动,弘扬悦达艰苦创业精神,针对性开展“510集中警示教育,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,引导党员、干部牢记“三个务必”,增强抵腐定力。

4.加强干部队伍建设。落实对党忠诚、勇于创新、治企有方、兴企有为、清正廉洁的要求,以及集团三项制度相关规定,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,抓好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、人才队伍建设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程序,把好政治关、品行关、作风关、廉洁关。突出“关键少数”,坚持管思想、管工作、管作风、管纪律相统一,强化对下级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企业“一把手”的监督管理,督促其严于律己、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。加强“关键少数”廉政档案分级动态管理,开展年度抽查核实。加强驻外人员监督,推动财务、资金、贸易、工程、招投标等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资源富集领域和关键岗位任职人员轮岗交流。

5.加强基层组织建设。夯实“基层基础”,突出党支部建设,认真履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职责,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,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,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。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,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,创建党建品牌,引导党员创先争优、攻坚克难,确保集团提质增效攻坚战部署要求在基层落地落实。

6.抓好作风建设。以巩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成果为契机,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,落实监管主体责任,抓好奖金发放、工会经费使用、商务招待、公车使用、差旅、培训等重点领域作风建设,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。坚决整治违规接受管理对象、供应商宴请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等违反廉洁纪律突出问题。紧盯贯彻党中央、省市委和集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、不用力,玩忽职守不作为,任性用权乱作为,精准纠治、增强实效。

7.加强纪律建设。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,融入日常管理监督,促进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,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印在心。加大宣传教育,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理论学习、干部培训的必修课。加强招投标、资金、贸易、工程建设、薪酬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和制度建设,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机制。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,对违反党纪的问题,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。开展典型案例剖析,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,举一反三、以案明纪。精准运用“四种形态”,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,激励干部敢于担当、积极作为,实现政治效果、纪法效果、社会效果有机统一。

8.坚决惩治腐败。开展“正风肃纪企业行”专项行动,突出查纠企业干部吃拿卡要、玩忽职守和不正之风,严肃查处“靠企吃企”蛀虫。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职,聚焦贪污受贿、以权谋私、违规经商办企、造成国有资产损失、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,聚焦“关键少数”,聚焦基层微腐败,坚决惩治不收手、胆大妄为者。

二、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

1.坚决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,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、重点环节亲自协调、重要案件亲自督办。

2.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会,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分析研判形势,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。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,了解工作推进情况,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。

3.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和集团党委决策部署,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、推动高质量发展,加强监督检查,推动重大决策、重点任务、重要要求在集团落地落实。推动监督体系高效运转,加强对“一把手”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、执行民主集中制、依法依规履职用权的监督,切实防控廉政风险。

4.深化反腐败工作,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职,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,精准运用“四种形态”。深化标本兼治、系统治理,一体推进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。

5.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常抓不懈、久久为功。带头遵守党纪国法,严格遵守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,带头执行集团“六个严禁”“六项禁令”和全员聘用承诺等规定。重视家教家风,以身作则管好配偶、子女,本分做人、干净做事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公开述职述廉,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干部群众监督。

三、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

1.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,做到主动研判形势、主动承接任务、主动汇报情况。年内研究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,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。

2.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,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,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。

3.加强对贯彻落实集团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,确保政令畅通、令行禁止。压紧压实主体责任、层级责任,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常态长效。紧密结合分管单位业务特点,督促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,加强动态管理,强化制度约束,堵塞管理漏洞。

4.聚焦“关键少数”,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,发现存在政治、思想、工作、生活、纪律等方面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的,应及时提醒谈话;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、管党治党问题较多、党员群众来访来信反映问题较多的,应及时约谈,严肃批评教育,督促落实责任。年内对分管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。

5.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常抓不懈、久久为功。带头遵守党纪国法,严格遵守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,带头执行集团“六个严禁”“六项禁令”和全员聘用承诺等规定。重视家教家风,以身作则管好配偶、子女,本分做人、干净做事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公开述职述廉,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干部群众监督。